三同

主题: @华容司机朋友9月10日起,岳阳开车时有这个行为将面临罚款100元

  • 浅雾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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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9/10 8:20:50
  • 来自:湖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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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车窗向外扔过东西吗?

即便只是一张用过的面巾纸,

或是一个废弃的塑料袋。

你有没有想过,

你这随手一抛

会带来多大的安全隐患?

↓↓↓

9月10日起,市主城区“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将正式开启,以有效拔除损害城市市容环境的“病灶”,引导交通参与者和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共建美丽幸福家园,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形象。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

  9月10日起,市民可将手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照相机等设备拍摄的“车窗抛物”视频证据上传至电子邮箱(邮箱(ccpwjb@qq.com)、QQ)、QQ(1418589698)举报平台,符合规定的市主城区“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办将给予奖励。

举报要求:

(1)举报线索必须客观真实;

(2)影像资料能够明确反映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发生过程;

(3)有明确的时间、具体地点、背景参照物、车辆牌号及行为人的影像等有效信息,能够成为执法定案依据;

(4)举报时间必须在“车窗抛物”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自然日以内。

处理流程:

审查、受理举报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将涉嫌违法的车辆信息提交交警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

举报奖励:

凡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交警部门核实后,就可获得50元现金奖励!

  交警提醒

(1)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举报人要提供真实姓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

(2)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3)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第一时间以受理部门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4)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个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5)奖励金须举报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银行卡领取。

▼▼▼

参与方式:

举报邮箱:邮箱:ccpwjb@qq.com

举报QQ:1418589698

联系电话:0730-8355023

领奖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原金鹗中路)中环大楼402办公室

来源:长江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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