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

主题: 隔壁建高楼,致自家房裂岔?岳阳黎先生等想讨个说法

  • 带我装逼带我飞
楼主回复
  • 阅读:1816
  • 回复:0
  • 发表于:2019/8/16 9:57:15
  • 来自:湖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容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来电显示:

我们感觉与相邻在建的高楼间距太小,在建高楼施工让我们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住房出现明显的裂痕裂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黎先生)

记者跑腿

住户:在建房屋施工致住房受损

黎先生介绍说,他住在华容县尚书东路一栋建于1989年的7层住房。2018年,相邻地域开始建房,之前的名字叫“家沁明珠”,后来改成了“城市公馆”。

“城市公馆计划修建33层,总高度将超过100米。”黎先生说,华容县原规划局先后出了几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时表示两栋城市公馆与他们房屋之间的距离为9米。但不知什么原因,没过多久又出了一份公示,两栋房屋的间距却变成了6.5米,而且这次公示贴出来后很快就被撤掉了。

“也许正是因为两栋房屋相距太近,我和邻居家的墙体在城市公馆建设施工期间都遭到不同程度损坏。”黎先生说,他们想弄清楚华容县原规划局公示的两屋间距为6.5米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希望开发商能到他们家中实地察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他们的房屋安全性能不受施工影响。


住户们质疑两栋房屋之间的山墙间距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8月13日,岳阳晚报全媒体帮办记者前往华容县黎先生等人家中了解情况。帮办记者先后进入该栋房屋7楼、4楼和3楼进行了察看,发现这些住户家中墙壁、地板或主梁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破损,7楼住户家中更是有10余处裂痕裂纹。“我非常担心房屋的安全,如果不是只有这一处房屋,我真的不愿意担惊受怕住在这里。”7楼住户王先生既气愤又无奈。

帮办记者注意到,黎先生等人所住房屋外面的空坪上被敷上了一些水泥,黎先生介绍说,这是城市公馆建设施工期间,空坪出现了断裂,开发商安排人弄的。

部门:房屋间距审批有依据

华容县原规划局和原国土局已合并为华容县自然资源局。8月13日中午,在该局副局长肖雄的指引下,岳阳晚报全媒体帮办记者和部分业主来到华容县阳光政务公司3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严宇峰告诉记者,原规划局确实在城市公馆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二次公示的房屋间距的确为6.5米,但他否认了住户们关于很快就撤掉公示的说法。


住户们说,城市公馆建设施工导致室外空坪出现裂缝

“两栋房屋之间6.5米也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作出这样的公示是有依据的。”严宇峰向记者展示了《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该文件第19条第4款明确提出: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多、中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山墙有居室窗户的,间距不小于13米。

住宅建筑山墙非平行布置时,以其最窄处控制山墙间距。严宇峰告诉记者,消防规定的间距为6米。由于黎先生等人的住房位于城市公馆房屋的正西向,山墙之间的距离只要满足消防间距就行。

对此,黎先生等人提出质疑,他们的房屋靠近城市公馆侧是有住房窗户的,而且在建的城市公馆靠近他们房屋一侧也有住房窗户,按规定,两处山墙间距应该不下于13米。

严宇峰说,原则上是不允许城市公馆的房屋西侧山墙上有窗户的,至于现在是否有窗户,他表示“还未验收,有无窗户是开发商的事情,有窗户是通不过验收的”。对于黎先生等人反映的其房屋及窗户已建成数十年的问题,严宇峰等人则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黎先生等人表示不能接受华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回复,并将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以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昨天下午2点半,岳阳晚报全媒体帮办记者根据黎先生等人提供的电话致电城市公馆的开发商刘先生,但对方未予接听。随后,帮办记者又给其发送短信,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刘先生始终没有回话。

岳阳晚报全媒体将继续关注。

岳阳晚报全媒体

记者/何志高

编辑/黄湘宜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