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当事人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第六批)
截至2023年12月11日,有两轮摩托车499辆、三轮摩托车81辆、四轮电动汽车(含小型汽车、小货车)47辆、拖拉机1辆,共628辆机动车,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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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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