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

主题: 【鲜闻】喜报!岳阳电厂2号机组顺利投产

  • 运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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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2/30 0:17:39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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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岳阳电厂2号机组顺利投产
12月16日,湖南岳阳公司2号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机组整体运行良好。至此,国能岳阳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比预定计划提前15天全面收官,率先建成国家能源集团“两高一低”优质电力示范工程。华容县委书记陶伟军,县委副书记、县长周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松,县政协主席张大宏参加投产仪式。

国能岳阳电厂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东山镇,于2021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是湖南省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战略合作的重点工程,也是国家集团公司在湘发展“一南一北”战略布局的关键项目。作为华中电网保障性电源点,一期工程两台百万千瓦机组主要经济、技术、环保指标优良,项目全投后,预计每年可发电约80亿千瓦时,对进一步缓解湖南地区用电紧张局面,保障华中电网稳定运行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技术部主任 马栋

该项目自建设以来,始终坚持“两高一低”工程建设要求,加强工程策划、建设、调试、投产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在建设速度、煤耗指标、机组性能等方面取得突破。项目建设周期打破百万千瓦等级火电机组建设最快纪录,该项目实现主辅工程同时开工、均衡推进,1号机组于10月2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建设工期21个月29天;2号机组于2023年11月24日首次并网,12月16日完成168小时试运,建设工期23个月16天。机组试运行期间主要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运行安全稳定,机组各项涉网指标符合电网调度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优于设计值,是绿色清洁、高效低碳、智慧煤电机组的典型代表,在行业内具有技术引领和示范意义。

图文:王帅 周佳欢 宋海峰
来源:华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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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效衔接考核组来华容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刘神尊 董华杰)12月16日,湖南省有效衔接考核组组长、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夏卫平率队来华容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游志坚,华容县委书记陶伟军,县委副书记、县长周鹏,县委副书记张岳平,县领导胡军、潘典宏、李劲松参加。


夏卫平一行先后来到华容县三封寺镇泰和村芥菜基地、岳阳春田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华隆酸菜有限公司等地,详细了解华容县芥菜基地建设、标准化腌制池、运营和联农带农等情况。夏卫平充分肯定了华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的成效。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聚焦底线任务,加快推进芥菜绿色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动全产业链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村集体主导、联农带农效益明显的芥菜产业项目,进一步做亮特色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华容县万庾镇兔湖垸村由曾经远近闻名的软弱涣散后进村蝶变为省市县先进村,获得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湖南省乡村治理示范村、湖南省同心美丽乡村、湖南省文明村等称号。来到这里,夏卫平认真听取当地增加集体收入、创新基层治理实践的具体做法,详细了解村集体经济产业规模、产品销售等情况,深入研究探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存在的困难及具体措施,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夏卫平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利用好、开发好兔湖垸特色农业资源,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村级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之路,让老百姓生活更红火、日子更幸福。

来源:岳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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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补偿款数额不服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裁定驳回了四原告的起诉。

四原告认为,四原告系被告华容县章华镇某社区居民小组居民,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理应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所有权利。但2019年,华容县章华镇某社区居民小组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方案时分配不均,有的公民分配10400元,而四原告每人只分给2000元,严重侵害了四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平等权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社区居民小组依法补偿四原告土地征用补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分配征收补偿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事务的范畴。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三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款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之规定,四原告认为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方案时分配不均,四原告应按人均10400元的标准予以分配,实质上是对土地补偿款数额不服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应向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解决。遂依法驳回了四原告的起诉。

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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