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

主题: 华容县粮食局擅自卖掉集体土地?

  • 乡巴佬的爱情
楼主回复
  • 阅读:2268
  • 回复:8
  • 发表于:2013/5/6 12:34:04
  • 来自:湖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华容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原三封寺镇官堰粮站的13.07亩土地被华容县粮食局卖了210万,可官堰村村民却说该局没有土地所有权
华容县粮食局擅自卖掉集体土地?

□本报记者 何志高
近日,华容县三封寺镇官堰村村民刘先生等人多次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22119,反映华容县粮食局将原本权属于官堰村三组村民的原三封寺镇官堰粮站的土地擅自以2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导致集体财产流失,他们希望记者前往调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本报记者5月3日前往华容县三封寺镇官堰村原官堰粮站、县粮食局和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深入采访,粮食局和国资委没有正面接应记者的采访,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村民:被粮食局卖掉的
土地应归集体
    刘先生告诉记者,解放初期村民上交粮食需要挑着担子到10里之外的三封寺镇粮站,所以1963年华容县粮食局提出在官堰村范围内修建一个交粮点时,当时的大队(现在叫村 记者注)干部报请公社(现在叫镇 记者注)领导同意,许可该局在官堰建点收粮。收粮点的具体位置就在官堰村的烟墩岭上,负责三封寺镇官堰、毛家、红莲、搓树及星火等五个大队的粮食收集及保管。1963年任官堰大队贫协主任、现年 78岁的村民朱茂清告诉记者,当时建设交粮点时粮食局并没有在大队和公社办理任何手续,土地也是随意划定的。后任官堰村党支部书记20多年(时任党支部副书记)的焦志杰也表示当时该县粮食局确实没有到公社和大队两级办理任何手续。村民们告诉记者,自从1963年开始,华容县粮食局在官堰三组的土地上陆陆续续修建了5栋房屋,后来还打起了围墙,总面积达到了13.07亩。
    刘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起,华容县粮食局就策划卖掉原有的官堰交粮点,经过几番角逐,最后居民潘先生以300万元的总价买下了原官堰交粮点,包括地面建筑和13.07亩土地。对此官堰村三组村民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这个位于官堰村烟墩岭上的原官堰交粮点的土地权属应该是官堰三组的集体土地,该县粮食局没有权利擅自做主卖掉,即使卖掉所得的210万元土地款也应该是三组村民的,而不应该归该县粮食局所得。“1963年至1985年期间,华容县粮食局修建官堰交粮点时并未取得相关部门和人民政府的批准,加之该交粮点已经空置了数十年,所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官堰村三组完全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属。”刘先生等村民认为。刘先生表示,自从2009年得知华容县粮食局擅自将官堰交粮点的土地非法卖给他人之后,村民们数十次找到相关单位但是一直未得到很好的处理,县粮食局则采取回避态度,不与土地权属人见面沟通,所以他们只好采取阻止出资人施工的下下策。为此刘先生等官堰村三组村民希望相关单位正视历史和现状,依法依规行事,而不能倚强凌弱。
华容县粮食局:这是
国资委的事
    带着官堰村三组居民的诉求,5月3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三封寺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一位姓陈的副所长告诉记者,因为官堰村交粮点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所以具体情况自己并不清楚,听说华容县粮食局是办理了国土手续的,但并不是在他手里办的。相关细节陈副所长表示不清楚。随后记者和官堰村三组的村民来到华容县粮食局,该局办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子要记者直接找该局国资股的周股长。根据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这位周股长,他介绍说现在全局除了留几个人在单位值班之外,包括局长在内的其他人员都在参加一项十分重要的拆迁工作。对于记者希望了解的内容,这位周股长明确表示希望记者前往华容县国资委了解情况,因为这属于国有资产,粮食局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随后记者和村民来到了位于华容县财政局办公楼内的华容县国资委,该委下属的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龚琼华告诉记者,中心成立于2010年,村民们反映华容县粮食局是在2009年就将原官堰村交粮点卖给了他人,所以该中心工作人员对此毫不知情。即便是2010年之后卖掉的,国资委也只起到了一个监督、管理的作用,卖给谁,多少钱、怎么卖都是产权单位的事情。因为原官堰村交粮点的产权属于粮食局,所以还是只能到华容县粮食局了解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将华容县国资委公有资产管理中心龚琼华的意见反馈至华容县粮食局国资股周股长,希望该局能够向记者提供是否办理了原官堰村交粮点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但截至发稿时止,记者仍未接到来自华容县粮食局的反馈消息。
律师:集体土地不得转让
    湖南祁安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认为,原官堰村交粮点的土地最初属于集体土地已经毫无疑问,华容县粮食局在集体土地上修建了交粮点并不意味着其取得了土地权属。如果期间华容县粮食局通过征收等途径取得了土地权属,并且向国家相关部门缴纳了国有土地转让金,粮食局才能够把原官堰村交粮点连地面建筑带土地一起卖出。记者从官堰村和三封寺镇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华容县粮食局并未办理征收等手续,因此,李超表示,原官堰村交粮点的土地应该还属于集体土地,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不得转让出售。李超律师认为如果华容县粮食局真如村民反映的并没有办理征收等相关手续,那么其转让应属无效。李超说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华容县粮食局能不能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取得了原官堰村交粮点的土地权属。
    华容县粮食局是否能拿出其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又是否能够证明其对原官堰村交粮点的土地权属,210万元的土地转让款究竟归谁所有,本报将继续关注。

长江信息报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 王麻子
  • 发表于:2013/5/6 13:31:06
  • 来自:广东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关注
(0)
(0)
  
  • 末年流连
  • 发表于:2013/5/6 22:53:01
  • 来自:广东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0)
(0)
看看而已
  
  • 1.輩孓旳嗳ゞ
  • 发表于:2013/5/8 9:08:47
  • 来自:广东
  1. 6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卖集体土地,你们也太小看粮食局了,他们整个村都可以卖掉,不服就找二流子打村里的老人。。这就是我们的政府。。。无耻!
(0)
(0)
  
  • 肖
  • 发表于:2013/5/8 14:53:41
  • 来自:广东
  1. 7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0)
(0)
  • guest2454828
  • 发表于:2013/5/10 6:47:21
  • 来自:湖南
  1. 8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里面存在渎职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反渎局该好好查
(0)
(0)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