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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2/25 11:28:52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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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购买毒品准备吸食,却被民警查获,在审理中,交代了自己参与的四起盗窃案。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犯盗窃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2013年5月8日,黄某从岳阳购买了2400元的毒品和麻古准备用于自己吸食,第二天,被公安民警查获,当场搜出毒品若干。在审理中,黄某还交代自2012年9月以来,先后单独或与同伙盗窃作案4次,盗窃财物价值17529元。 法院说法: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非法持有毒品,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同时,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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