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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6 13:05:02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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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7岁少年,邀集15岁和14岁的两个小兄弟采取“调虎离山”计,引开一家具店店主的注意后,偷走其门前的摩托车。但可惜却没用在正途之上,最终逃不过法网恢恢。日前,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任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任某早年辍学,在社会上与一些未成年人结伙做一些不法之事。2012年11月5日任某与15岁的陈某、14岁的徐某商议后,到湖北省石首市高基庙镇李某经营的家具店旁,任某与陈某进入家具店假装要购买家具以引开守店的李某妻子的注意,徐某乘机用早已准备好的钥匙套开李某停放在门口的二轮摩托车车锁后,将摩托车盗走。当李某妻子听到响声追赶出来,任某与陈某借机逃跑。后任某与同伙将摩托车骑到长沙销赃,价值人民币3220元的摩托车被500元廉价处理。 法官说法: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人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任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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