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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15 1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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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网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熊小辉)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易华(化名)因为盗窃渔网,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2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易华在南山莲花渔场照看鱼池时,将邻近的东湖渔场水面船上的两捆渔网偷回家。经鉴定渔网价值2920元。案发后渔网已被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易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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