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华容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获罪十年前抢三元遭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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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9/27 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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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谢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10000元。 谢某由于容留他人吸毒被起诉,起诉期间,发现其十年前参与一起抢劫案,被检察院依法追诉。2013年7月,谢某在城关镇“南方大酒店”开房,容留张某等五人吸食冰毒。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办案人员发现谢某在2004年4月25日伙同刘某等五人在城关镇“吟龙轩”网吧附近采用搜身、暴力威胁的方式,从护城中学学生余某手中抢得人民币3元。检察院依法指控谢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和抢劫罪。(严非平、杨友良 、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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